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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3 11:19:20
市民朋友们:
大量国内外研究和事实证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始终是降低感染、减少重症和死亡的最有效手段,尤其对于降低老年人感染后的重症率和死亡率效果非常显著。疫苗接种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因此,我们倡议所有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朋友尤其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主动、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群体免疫屏障。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现阶段对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低下人群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接种时需要满足与第一剂次加强针间隔6个月及以上。优先推荐序贯加强免疫接种,采用不同技术路线的疫苗进行异源加强免疫,能够获得比同源加强免疫更高水平的中和抗体。部分国家在实施后开展的研究发现,接种第二剂次加强针后,可以进一步提升接种人群的预防感染、重症和死亡的保护效果。
12月23日,市中区、沙湾区、峨边县提供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服务,其余县(市、区)将陆续开展,敬请关注。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前、后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
1.尽量穿着保暖宽松上衣,接种前一晚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和当日空腹接种;
2.携带本人身份证、智能手机或纸质离线健康码(有效期内),戴好一次性医用及以上标准口罩扫码进入接种点(期间不得摘下口罩),向询问处工作人员如实告知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相关重要信息,不可隐瞒病情。
3.新冠病毒阳性感染期间无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二、接种后:
完成接种后服从接种点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在指定区域留观30分钟,期间保持安静、不随意走动、不乱丢垃圾,共同维护接种现场秩序。
三、特别提示:
1.受种者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不进行核酸检测;
2.3-17岁人员接种须由监护人陪同、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监护人不能陪同前往,可以指定他人行使监护人职责,但必须携带监护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方可进行接种。
3.尽量由家人陪同老年人参与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