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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20 14:40:44
一、来(返)乐人员基本要求
1.提前主动社区报备。出发前向我市目的地的社区(村组)报备,根据程序完成相关信息填报。
2.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来(返)前关注四川疾控、乐山疾控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省内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3.积极配合社区管控。严格按照社区管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自觉遵守不外出、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等相关规定。
二、 省外来(返)乐人员管控要求
(一)无高、中风险区的县(市、区)
在首站入川查验点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再扫描“入川码”,就地进行入川首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可做好防护继续前往目的地及入住酒店,不可参加聚集性活动和进入景区,首次检测结果阴性可正常出行;根据弹窗提示完成后续核酸检测。
(二)有高、中风险区的县(市、区)
1.高风险地区:在入乐查验点向工作人员主动报告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根据查验点工作人员提示,在指定位置等候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
2.中风险地区:在入乐查验点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回到家中,实施7天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由社区上门核酸检测。
3.低风险地区:在入乐查验点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按“入川即检”要求做好三天三检(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三次结果未出前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
三、省内跨市(州)流动人员管控要求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各地疫情风险研判结果,适时调整相关措施要求,请关注四川疾控、乐山疾控微信公众号。
近期要求如下:
1.对近7日内有内江市、宜宾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第1、2、3、5日,完成4次核酸检测,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9月15日以来,抵达各市(州)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2.对近7日内有成都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可有序出行,但不得前往人员聚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3.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市(州)人员确需跨市(州)流动,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四、提级管控要求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外省本土疫情风险研判情况,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具体的管控措施要求,并通过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公众号信息。
近期要求如下:
1. 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人员,需持有近5日内3次(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最后一次核酸采样时间在24小时内的,方可入川,出发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到达入川查验点直接向工作人员报告旅居史,按要求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
2.近7日内有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旅居史人员,出发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到达入川查验点直接向工作人员报告旅居史,按要求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
3.近7日内有海南省万宁市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出发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到达入川查验点直接向工作人员报告旅居史,根据社区管控要求,自抵乐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期间由社区上门采样核酸检测。
4.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除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以外的地区,广东省深圳市,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出发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到达入川查验点直接向工作人员报告旅居史,根据社区管控要求,抵乐当日始实施3天居家隔离,期间由社区上门采样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