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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15 14:32:33
9月1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6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1例;本土病例126例(四川84例,西藏9例,内蒙古7例,广东5例,广西5例,贵州5例,北京2例,重庆2例,新疆2例,天津1例,江西1例,山东1例,云南1例,陕西1例)。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16例,其中境外输入93例,本土823例(贵州302例,四川159例,西藏101例,广西55例,江西52例,湖北30例,新疆25例,黑龙江22例,甘肃15例,山东11例,天津10例,内蒙古10例,辽宁8例,陕西8例,河南5例,广东4例,河北2例,江苏2例,浙江1例,云南1例)。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多发、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公众要密切关注西藏自治区,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天津市,辽宁省大连市,广东省深圳市,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等地疫情动态。
重要提示
对近7日内有成都市、内江市、宜宾市旅居史的跨市(州)人员,自抵达之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第1、2、3、5日,完成4次核酸检测,第5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9月10日以来,抵达各市(州)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
对7日内有泸州市江阳区、泸县,阿坝州马尔康市等地旅居史的跨市(州)人员,自抵达之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如抵达已满3日,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除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
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市(州)人员确需跨市(州)流动,应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
对近7日内有西藏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需持有近5日内3次(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最后一次核酸采样时间在24小时内的,方可入川。自抵川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对近7日内有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之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川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对近7日内有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除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玉树藏族自治州以外的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广东省深圳市,黑龙江省大庆市,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抵川当日始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
除以上区域外的其他来(返)川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
近期,我省21个市(州)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疫情传播的风险依然较大。公众出行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
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黄码”人员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公众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防疫规定,确保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落实到位。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做到“扫码亮码、绿码通行”,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构筑抗疫的坚固堡垒。
专家提醒
参加大规模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核酸采样前:
建议两小时内不吃东西,提前30分钟不喝水、不饮酒、不吃口香糖,避免采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呕吐、反胃等表现。戴好口罩,保持距离,有序排队,不闲谈。
采样过程中:
避免触碰检测台上的物品,不要把手机、身份证、钥匙等个人物品放在台面上。配合医务人员的要求采取相应动作,避免交叉感染。
核酸采样后:
戴好口罩立刻离开,不要在采样点逗留,采样后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做好手卫生。回家后及时清洁双手,并对手机等物品进行消毒。
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
民宿、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十类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或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应限制其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弹窗人员可进入民宿、网约房),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旅游景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院剧场等文旅场所和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宗教寺庙、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要求,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勤洗手
手脏后,要洗手;做饭前,餐饮前,便前,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前,触摸口鼻和眼睛前,要洗手或手消毒;外出返家后,护理病人后,咳嗽或打喷嚏后,做清洁后,清理垃圾后,便后,接触快递后,接触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要洗手或手消毒。
科学戴口罩
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注意咳嗽礼仪
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少聚集
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文明用餐
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尽量分餐食;食堂就餐时,尽量自备餐具。
遵守1米线
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购物时,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常通风
提倡勤开窗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温度适宜时,可使窗户常开。
做好清洁消毒
日常保持房间整洁。处理进口冷冻食品的炊具和台面,病人及访客使用的物品和餐饮具,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收取快递时,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喷洒快递外包装,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空调使用前,要对空调壁挂机过滤网、蒸发器表面、进出风口进行清洗和消毒。
保持厕所卫生
马桶冲水前盖马桶盖,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存水弯水封。定期清洁消毒厕所内卫生洁具和地面,表面有脏污或霉点时,要及时清洁消毒。
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做好每日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就医。
核酸检测
按要求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本土疫情处置中的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
疫苗接种
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保护个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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