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疾控中心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2022/9/1 11:58:37

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近期,省内外多地暴发聚集性疫情,疫情输入我市风险较大。为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加强每日体温、症状等健康监测;家庭和个人要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工作。对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执行“入川即检”。所有来(返)乐人员和市内区间往返人员须主动配合卡口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图片三、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对近7日内有成都市、南充市、绵阳市、资阳市、阿坝州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跨市(州)流动人员,自抵达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和3天3次核酸检测。对成都市其他县(市、区)的跨市(州)流动人员,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3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聚餐、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被赋红黄码或收到疫情短信的市民朋友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四、严把重点公共场所。各类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务必严格落实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风险城市旅居史等防疫规定,做到“凡进必扫、逢进必检”,不漏一人。

五、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近期非必要不举办各类线下规模性会议和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提前制定详细的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各类线下培训,不扎堆、不聚集、少串门。

六、加强核酸检测。适当增加重点行业、重点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倡导市民朋友强化自我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按照各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参加核酸检测。

七、坚持非必要不离乐。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在特殊时间非必要不离乐,不前往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确需离乐人员建议提前准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安排好外出行程,返乐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备。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乐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网站导航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所有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中段1224号 邮编:614000 联系电话:0833-2429706 备案号:蜀ICP备13008253号 技术支持:好易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