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疾控中心 > 政务信息 > 工作动态

乐山市疾控中心新冠疫情风险动态提示(2022年3月25日)

2022/3/25 15:33:28

3月2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366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5例;本土病例1301例(吉林1110例,上海27例,天津25例,河北24例,黑龙江23例,江西23例,福建17例,山东13例,河南10例,辽宁9例,广东4例,甘肃4例,浙江3例,云南3例,陕西3例,安徽1例,湖南1例,贵州1例),含12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91例,江西15例,天津3例,辽宁3例,浙江3例,山东3例,福建1例,河南1例,广东1例)。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622例,其中境外输入133例,本土3489例(上海1582例,吉林900例,河北288例,辽宁180例,福建153例,山东140例,江西61例,天津42例,甘肃29例,江苏25例,安徽24例,广西17例,云南15例,黑龙江13例,河南12例,广东7例,浙江1例)。

近期,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3月24日国内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30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489例,国内高风险区53个,中风险区624个,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作为旅游城市,疫情输入的风险将持续存在。为严防输入,坚决守住我市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特提示如下:

一、主动报备

来(返)乐人员应密切关注旅居地疫情动态和健康码颜色,保持简约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聚集。近期重点关注上海市,吉林省,河北省廊坊市、唐山市,福建省泉州市、莆田市、厦门市,山东省,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江苏省常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辽宁省,甘肃省兰州市疫情。如果您近期有以下地区旅居史、场所(交通工具)逗留或乘坐史(或者健康码变为红色、黄色),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火狐截图_2022-03-25T07-31-08.744Z.png

二、加强重点地区来返乐人员管控

(一)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期间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二)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实施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三)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不含直辖市),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满7天为止。

(四)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乐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

(五)对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乐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乐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来乐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则纳入相应规范管理。

三、坚持常态化防控措施

学校(托幼机构)按要求做好人员摸排工作,落实晨、午、晚检制度,教室和宿舍等场所保持良好通风,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餐具等进行消毒,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师生员工不带病上班上学。

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码亮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应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从严管控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等聚集性活动。

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四川省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第三版修订版)》要求,做好特定人群、特定环境及物品的核酸检测。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持续排查往来人员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密接史,特别是要重点排查有无本土病例接触史、活动轨迹交集等;加强健康管理,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员工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带病上班。

四、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建议市民非必要不前往省内外涉疫地区及边境口岸城市。倡导省外来(返)乐人员和省内报告本土疫情的市州来(返)乐人员,在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

日常做好自我防护,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戴口罩、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尽量选择户外活动,减少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的停留时间。接收快递尽可能在固定地点取件,实现无接触交接;如需当面签收,请与快递员保持安全距离;拆件时尽量在户外进行,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如需拿回家,拆快递、货物前可先对外包装及物品进行擦拭消毒。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切勿自行购药治疗,应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务必向医务人员如实报告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我市18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加强针和3-11岁人群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工作仍在继续,接种安排请密切关注官微“健康乐山”和“乐山疾控”。为有效构筑群体免疫屏障,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应尽早完成接种。

e001.jpg

网站导航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所有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中段1224号 邮编:614000 联系电话:0833-2429706 备案号:蜀ICP备13008253号 技术支持:好易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