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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监理磋商邀请

2021/10/8 14:28:03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监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ML20210909  

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监理

3.采购人: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监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7.1省外监理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2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自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1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无偿获取。

2.邮件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QQ邮箱1308052046@qq.com,原件请在开标时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注:1、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3.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10 月14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2号一楼15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224号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 0833-240031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2号一楼15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90670699  0833-2138865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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