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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2021/8/9 16:08:44

一、项目概况:

服务范围: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224号。

服务内容:提供职工工作餐的加工制作和相应配送服务(单位职工90余人,实际配送数量以当天上报配送人数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实质性要求,出具响应函,报名时提供)

(一)服务内容

1、满足采购人工作餐约 90人/次的餐饮服务。其中节假日及晚餐量少。

2、须提供工作餐服务。供应商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应做到每天不重样,实现菜品时令化、多样化。

3、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负责采购人临时性工作餐,临时性工作用餐费用,凭采购人授权经办人签字,费用按月据实结算。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变更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和就餐标准,供应商应予积极配合,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数量足额、服务热情周到。

4、餐标:20 元/人份。

5、工作餐标准:菜品不少于5种(含1汤),其中荤菜不少于2种。

6、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需保证法定节假日加班人员供餐。午餐:11:30至 12:00时 ,每天具体人数当天会上报供应商:午餐采购人需在上午10点前告知,晚餐需在当天3点前告知。以实际报备用餐人数为准。

7、如有其它供餐服务,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餐和提供餐饮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近三年没有因食品和服务质量受过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须出具承诺函)。采购人有权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

2、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所有刀具按用途分类,分别使用、清洗及保管。

3、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食物进行加工、所有食材使用前应清洗干净。

4、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有关部门指定医院的体检,取得饮食行业健康证并向采购人备案。

5、供应商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和留样等安全工作,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6、采购人对供应商定期考核。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满意度调查,考核以满意度调查为依据。满意度达到60%即为合格,如果连续两月满意度调查未达到60%(即有40%以上人数不满意)即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更换供应商。

三、商务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 中选后按合同约定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止(因考核不通过终止除外)。

2、付款方式:每月按实结算。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款前向采购人提供与服务金额等额的正规发票,采购人审签完成后支付供应商费用。

3、付款时间节点:按月度付款(次月15号前支付上个月度款项),具体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四、报名和比选要求

本项目分为报名、比选(现场考察和试吃工作餐)二个阶段,即报名时现场对参与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参与比选。

五、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 10日-2021年8月12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装订成册(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六条要求)。

3、报名地点: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2室(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224号)

六、报名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在报名时提供)

1、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餐饮服务等。

2、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固定的经营场地,提供经营场所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包括1、提交租赁协议或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经营场所的场地图片加盖公章)。

6、提供5-7份菜品送餐套餐名单。

7、餐盘样式参照采购人提供样品提供,餐盘汤勺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食用级别,向采购人提供餐盘合理合法的来源渠道等相关证明资料,并出具承诺函。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将本项目对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要的所有资料交到报名处,若缺少一项或无资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七、比选方式

(一)报名截止后,由我中心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评审比选,评审比选结果在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评审比选采用综合打分: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现场考察

55%

55分

现场考察对供应商①供餐场所环境、②硬件设施、③管理制度、④卫生条件、★⑤米面油进货渠道正规、★⑥肉和蔬菜新鲜干净、★⑦半成品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⑧服务进行评分。满分55分,打★条款一项不满足要求扣10分,其余条款一项不满足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 素

2

试吃工作餐45%

45分

试吃工作餐,对工作餐①菜品品质(含新鲜程度)、②品相、③口感、④工作餐分量、⑤工作餐温度(饭菜汤热的)⑥荤素搭配情况、⑦工作餐卫生状况(含菜品无异物)、⑧餐具洁净、⑨包装箱洁净进行综合评分。满分45分,一项不满足要求扣5分,扣完为止。

共 同评 分因 素

1、试吃工作餐费按实际用餐人数转账结算。

2、将现场考察和试吃工作餐分数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3、中选供应商后续供餐将不得低于试吃供应餐标准进行供餐,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放弃中选资格,按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八、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沟通。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833-242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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