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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清查核实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1/7/27 12:05:18

根据我中心资产管理工作需要,拟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对我中心资产进行清产核资。

一、采购项目名称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清查核实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5万元,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三、资产清查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参与报价时提供响应函,格式自拟)

(一)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包括固定资产清理开始到项目结束等所有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二)报价时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和履约经验证明。

(三)清理账务。通过对单位历史账务及相关会计档案资料的查阅,至少翻阅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17年(2004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的会计凭证。对单位历年来的固定资产财务明细账进行账务整理,明确已入账固定资产。通过清理账务,整理出单位财务账的资产明细信息,包含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入账时间、入账凭证号等基础账务信息。

(四)实物盘点清查。通过人工走访,现场登记,现场签字,对单位各科室资产分布情况进行逐一清查和实物登记,对满足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等进行清查盘点,对价值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是具有一定使用期限的资产也同步登记造册,整理出实物盘点表。账实匹配,在实物清查后,根据实物台账与资产明细台账匹配。

(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根据固定资产财务账和实物匹配的结果,本单位在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对系统内每张卡片逐一变更信息,包括品牌、规格型号、使用科室、使用人、存放地点、型号等信息。并对我中心资产管理人员完成系统操作的相关培训。

(六)固定资产条码化管理。为单位定制统一的固定资产标签,标签上将反映单位名称、资产名称、资产编号、使用科室、品牌、规格型号等资产基本信息,分部门进行粘贴逐一打印固定资产条码,并粘贴到相对应的实物上。项目服务执行期间,免费提供所需专用条码设备扫描打印条码,扫码设备需与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相匹配,便于后期资产扫码盘点。

(七)协助单位人员完成清查后的问题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完成后,整理除本单位的资产使用情况,包括部门资产使用情况、闲置情况,整理除盘亏资产、盘盈资产、无盈亏资产及待报废资产,并根据清查结果对相应的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包括盘盈资产的入账、盘亏资产的申报、待报废资产的处置申请等工作,最终实现账、卡、物一致。

(八)资产清查范围、价值数量、分布情况及清查基准日

1、对单位土地、房屋、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家具用具等达到固定资产的账务、实物进行清理;对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但有一定使用年限的资产进行登记,建立相应台账。

2、清查资产价值及项数。

3、资产分布所处地点涉及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业务科室。

4、清查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九)其他相关要求

1、资产清查专项工作 :需2021年底完成对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截止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前的资产清查工作,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和经济鉴证证明,并完成处置资产资料的上报和盘盈资产的入账工作。

2、人员要求:服务期内,必须派人员进驻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职开展各项工作,派驻不少于 2 人。

(十)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定合同即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完成所有项目工作。

2、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清查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中选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

4、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五、本项目分为报名、报价、比选三个阶段,即报名时现场对参与机构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和比选。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参与报名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实质性要求):

(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书。(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三)报名响应函(详见附件1)。

(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3)。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格式见附件4、5、6、7)。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附件8)。

(七)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附件9)。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附件10)。

八、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预审,报名资料整理成册,资质审核通过后,我中心提供一份财务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明细清单用于参考报价(报价单格式自拟)。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  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恕不接收。

3、报名地点:市中区嘉祥路路1224号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务总务科 212办公室。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方式、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  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恕不接收。    

2、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报价文件需整理成册并密封完好,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不接受邮寄文件。

3、递交地点:市中区嘉祥路路1224号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财务总务科 212办公室 。

十、比选方式及结果公告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由我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比选,评审比选结果将在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选出最优服务机构。 

(三)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0%

30分

以本次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100%×30


2

项目方案56%

56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所投入的①人员、②时间安排、③查阅凭证清理账务,建立资产台账、④资产盘盈盘亏报废预案、⑤所有资产条码化管理、⑥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⑦资产管理系统操作培训、⑧资产清查报告和经济鉴证证明等,上述内容完整且切实可行的得56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内容有缺失、描述存在不准确)扣 2 分。


3

履约经验

12%

12分

供应商2020年以来具有类似履约经验,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12分;

注: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履约证明材料(中标中选证明材料)。


4

响应文件的

规范性2%

2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有细微偏差情形的,一处扣0.5分 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十二、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沟通。

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0833-242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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