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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6 16:05:44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委托,拟对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外墙维修 项目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ML20210605
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外墙维修 。
3.采购人: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市级财政资金;279667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3、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川内企业不需提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 6月17日至2021年 6月23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办理方式:投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请将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一同扫描发送至邮箱:1308052046@qq.com。磋商文件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时间为准,相应纸质资料在开标当日递交至工作人员,报名具体事项请咨询刘女士,联系电话:13890670699 。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6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市柏杨中路33号银丰商务10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224号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0833-240031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5栋60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9067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