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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7 16:49:04
各潜在检定/校准机构:
为保证我中心检验检测仪器的准确性,以及检验检测数据的可溯源性,我中心需对检验检测仪器进行检定/校准(仪器清单见附件),本公告公示期为自挂网之日起五日。请有参与意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5点前,将报价信息、相关资质及服务承诺密封后交到我中心(如邮寄,地址为: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224号215办公室,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唐艺,0833-2400315)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沟通。
联系人:唐艺
联系方式:0833-2400315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