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需购买一批用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10合1病毒采样管,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请有意向参与并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公司在2021年1月18日下午五点之前将密封好的报价资料送达到我中心财务总务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1224号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务总务科),逾期送达不再受理。我中心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对所有报价进行评审,并现场比选确定供应商。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沟通。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28997
18080668287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13日
需求清单.xls
报价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