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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8 10:51:00
通过中心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齐心协力、团结奋战,中心“二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创建于2019年1月16日通过,《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安州区疾控中心等12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的通知》(川卫函〔2019〕6号),批准乐山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二级甲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018年 12月18日至19日,现场评审专家根据《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依据《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细则(2016年版)》和《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手册(2016年版)》中的标准和要求,对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人员访谈、现场考察、查阅文件、技术评分等多种方式共同运用的手段,对中心政策环境、基础条件、运行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检验检测、健康危害相关因素、信息化建设等7个方面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审。现场评审过程中,开展了职工满意度调查,现场查看了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运行状况,核实仪器设备数量及状态,查看了网络机房、疫苗冷链设施、后勤电力保障等设备运行环境,核对指标数据和指标作证材料等,对7大类165个指标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技术考评。
现场考评专家组认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疾控中心二级甲等疾控机构的创建工作,并积极协调推进疾控中心建设和发展;区疾控中心全面履行职责准确到位,在急性传染病防控、重大传染病防控、慢性病管理、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基础夯实,重点突出、成绩优秀,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规范有序。同时,专家组也指出中心存在专家队伍建设欠缺、科研能力薄弱、基础条件与检验能力存在差距等不足。
针对专家提出的建议,中心下一步将制定详细的整改和发展计划,在优势项目上稳中求进,大力加强不足项目的整改和措施落实,力争让中心在能力上进一步提升,全力为市中区人民健康服务、为区委区政府决策依据服务,为实现健康乐山贡献市中区疾控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