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疾控中心 > 健康教育 > 健康主题

甲流”疫苗接种如何实施

2009/9/24 9:34:42

 本报讯  记者郑灵巧昨日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根据卫生部9月15日制定的《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甲流”疫苗接种优先考虑的人群为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学生及教师、慢性病患者等,优先考虑的接种地区为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

  根据《指导意见》,“甲流”预防接种所用疫苗品种为“甲流”裂解疫苗,接种剂量为15微克/0.5毫升,接种1剂次。

  《指导意见》规定,“甲流”疫苗接种禁用人群有7类,即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年龄小于3岁者;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

  该《指导意见》要求,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无禁忌症的对象知情同意后方可接种疫苗;接种后须现场留观30分钟。为防止发生群体性癔症,实施群体性接种时,应避免多个受种者在同一地点同时接种。 
  
 
网络编辑:
来源: 健康报
发布日期:2009-09-23
网站导航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所有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中段1224号 邮编:614000 联系电话:0833-2429706 备案号:蜀ICP备13008253号 技术支持:好易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