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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检查我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工作

2012/10/22 10:43:06

    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年修订版)以及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2012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川卫办[2012]54号】文件要求,以四川省疾控中心秦光明、省皮研所雍刚、宜宾市疾控中心王川勇组成的艾滋病检测专家组一行3人于2012年9月17-19日对我市金口河区疾控中心、峨边县疾控中心、夹江县人民医院、夹江县妇幼保健院4家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夹江县甘江镇中心卫生院、乐山市老年病专科医院2家艾滋病检测点以及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进行了督导。督导内容包括:1、2012年艾滋病检测工作开展情况;2、试剂耗材发放到位及使用情况;3、实验室质量控制情况;4、确证实验室对下级网络实验室的技术支持和督导情况。督导方式包括:1、专家组听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实验室人员工作情况汇报,实验室提供相应的文字资料和数据;2、对实验室人员业务素质、仪器设备、场地布局、室内质控及检测对象、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现场考核;3、专家组对考核情况进行讨论,根据考核情况填写现场评分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双方认可后在评分表上签字;4、专家组向被考核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考核情况及发现问题,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市疾控中心主任林红、副主任曾发兵、检验所所长陈霞等以及相关单位领导和业务人员陪同了检查。

    检查结果:金口河区疾控中心95分、峨边县疾控中心96分、夹江县人民医院94分、夹江县妇幼保健院96分、市疾控中心104.52分(含本年度组织辖区内培训加2分,组织检测点参加能力验证加3分)。

    检查组认为:乐山市的艾滋病检测工作得到了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相关单位领导也高度重视。网络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比较规范,检测点建设已初具规模,运转良好。被检查的4个筛查实验室、2个检测点以及市确证实验室管理有序,实验用房合理,生物安全标识比较清楚,防护器材齐备;人员资质、仪器设备符合检测要求;有比较完整的SOP文件以及相关的实验室制度、记录,废弃物处理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检测比较规范,并进行了有效的质量控制;检测资料归档保存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实验室在清洁区采血不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有的实验室SOP文件及制度不完善,未及时修订;有的疾控中心筛查实验室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太多,酶法检测太少;有的实验室标牌不规范,实验室无禁入标识,分区标识不清楚;有的实验室标本无唯一性编号;有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试剂出入库记录不完整;有的实验室健康监护血清保留不规范、检测报告书、阳性复检送检单信息不完整,仪器状态标识未及时更新等。

    专家组组长秦光明强调:艾滋病预防和控制是全社会都非常关注的工作,各级领导和部门都非常重视,而检测工作又是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各地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提高全省艾滋病检测的整体技术水平,希望有问题的实验室进一步加强学习,让乐山市艾滋病实验室检测能力更上一个新台阶。

    市疾控中心主任林红指出:我市艾滋病检测工作经过这几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我们要针对这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我中心还应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艾滋病实验室、检测点的培训和指导,加强督导,进一步提高我市艾滋病检测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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