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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31 10:18:20
为全面了解我县半年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评估各项目实施单位工作的成效。经研究决定,于7月下旬将组织相关部门对2017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一、考核目的
1.掌握各项目执行单位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现状,收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相关数据。
2.发现各项目执行单位工作的亮点和存在问题。
3.为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服务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和针对性建议。
二、考核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
三、考核内容
1.组织管理:组织保障、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资金管理、培训考核、信息报送、整改落实等。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内容。
3.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4.乡对村卫生室考核情况。
四、考核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