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检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2008/12/19 8:51:14
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决定,于2008年12月~2009年1月在全国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自查的范围与方法由各地根据检查内容确定。检查的范围不得少于50%设区的市和30%的县,直辖市不得少于50%的县、区。5部门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联合抽查。检查内容包括: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进展,如疫苗采购供应情况、新增疫苗应用情况、冷链系统建设和运转情况、接种服务管理及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情况;政策配套和保障机制情况、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资金投入及具体使用情况、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制定情况;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含流动儿童接种)情况。
检查旨在了解各地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摘自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