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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疾控中心创建省级“法律进单位” 示范单位县级验收

2017/9/8 17:23:14

2017年9月7日,井研县委常委、井研县宣传部部长、井研县依法治县办领导小组副组长罗玉田,带领井研县依法治县办、井研县政法委、井研县司法局、井研县卫计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到井研县疾控中心进行创建省级“法律进单位”示范单位县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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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一行在解说员的引领下,首先视察了井研疾控中心法治文化建设、展板、宣传标语等法治氛围营造情况,解说人员对单位围墙、橱窗、大厅及各楼层法治宣传情况,用生动简洁的语言进行介绍。

接着,验收组调阅创建档案资料,对标逐项查核,并进行汇报座谈。

在会上,井研县疾控中心主任聂进清就组织保障、四个健全、普法成效几个方面进行专题PPT汇报;然后由井研县卫计局局长梁志华作补充汇报:局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抽调精兵强将到疾控中心指导开展工作,疾控中心把法治工作融入疾控工作,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在会上,法治宣传验收组、资料档案验收组、县依法治县办分别对各项工作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井研县委办副主任、县依法治县办主任张志军通报了取得的8个成果,包括迎检意识、宣传氛围、资料收集归档、汇报材料、专题PPT、环境卫生、整体形象等,对照“法律进单位”示范创建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同意申报省级验收。张主任还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对照问题查漏补缺,完善氛围宣传和资料归档,认真提炼汇报材料,展现特色和亮点,依法治理工作要紧密联系业务工作。张主任强调,行风建设是前提,廉政建设是基础,法治建设是保障,各组要认真对照验收标准,完善各项工作,确保省级验收合格。

最后,井研县委常委、 井研宣传部部长、井研县依法治县办领导小组副组长罗玉田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五个“不”,要求: 严格标准不降低,形成合力不推诿,要有亮点不应付,示范带动不盲从,验收合格不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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