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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高分管理

2017/6/29 17:37:23

根据井研县委、县卫计局党委《关于印发〈井研县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高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2017年6月28日,井研县疾控中心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学习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高分管理办法”,由中心副主任、党支部委员刘永安组织学习,中心全体职工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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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时刘永安重点强调:管理办法的实施对象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非党员人公职人员。实施原则是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宽严相济、治病求人,分级负责、分工协作。责任分工按照实施主体、监督主体、分工协作。日常管理中掌握好信息范围、信息来源、信息录入、审核记分。在记分预警中以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总分12分,每年1月1日记分清零。由实施主体对实施对象按记分情况实行分级预警:①自我警醒(1—4分),及时告知实施对象,实行自我警醒,②告知警醒(5—7分),发出“党风廉洁风险迹象告知卡”,实施对象收到告知卡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承诺,③约谈警醒(8—10分),发出“党风廉洁风险迹象告知卡”, 实施对象收到告知卡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承诺,④诫勉警醒(11—12分),发出“党风廉洁风险迹象告知卡”, 实施对象收到告知卡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承诺。在结果运用中,记分要作为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的重要依据,作为实施对象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最后,要求每一位职工,认真细读“井研县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高分管理项目清单及分值表”,切实带头遵守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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