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疾控中心 > 政务信息 > 工作动态

乐山市2008年中心城区公共场所监测情况

2008/12/29 15:56:07

我中心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对中心城区各类公共场所进行了发、复证监测及经常性卫生监测,现将2008年全年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2008年全年监测宾馆、饭馆、旅店、文化娱乐、游泳场(馆)、商场、影剧院、候诊室、候车室等各类场所210户次,综合评价合格195户,合格率92.86%。其中:宾馆、旅店监测57户,合格45户,合格率78.95%。游泳场(馆)监测14户,合格11户,合格率78.57%。

全年监测点总数699个,可吸入颗粒物超标696个,合格率0.43%;噪声超标160个,合格率77.11%;照度未达标7个,合格率99%;一氧化碳超标2个。微生物指标:菌总1091份样品,合格1068份,合格率97.89%;大肠菌群402份样品,合格387份,合格率96.27%。其余检测的温度、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甲醛、新风量、金黄色葡萄球菌均合格。

综合全年监测情况,我市中心城区各类公共场所卫生条件总体良好,大多数场所可提供市民较良好的生活休闲环境。我市可吸入颗粒物合格率低,与全省情况基本相同,可能与大气环境、标准制定等因素有关。噪声合格率较低可能与该场所临近街道有关。游泳池水合格率较低与卫生意识差、未消毒和消毒不规范等方面有关。

网站导航
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版权所有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中段1224号 邮编:614000 联系电话:0833-2429706 备案号:蜀ICP备13008253号 技术支持:好易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