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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2008年中心城区美容美发、洗浴场所卫生质量监测情况

2008/12/29 15:57:21

根据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及技术规范,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8年对中心城区美容美发店、洗浴场所使用的公用物品的卫生质量和消毒效果进行了监测。共监测149户,其中美容美发店139户,洗浴场所10户,抽检公共用品用具276件,其中毛巾112件,合格78件,合格率69.64%;床上用品76件,合格65件,合格率85.53%;梳子、剪刀48件,合格47件,合格率97.92%;美容用品30件,合格29件,合格率96.67%;拖鞋10件,合格9件,合格率90%。

监测结果显示:毛巾、床上用品的合格率低,究其原因:一是部份美容美发店及洗浴场所疏于管理,消毒设施不齐全;二是从业人员流动频繁,消毒工作流于形式;三是消毒工作操作不规范,尤其是对使用量比较大的毛巾、床上用品消毒意识淡薄,未做到每客用后及时消毒甚至未经消毒就再次使用。

由此可见,美容美发店、洗浴场所的公共用品卫生状态令人担忧,增加了传染病传播的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了威胁。今后要加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加强大众宣传,提高整体卫生意识。我中心将大对美容美发、洗浴场所卫生监测力度,为卫生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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